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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校医院 作者:校医院 时间:2021-01-08 15:13 阅读:


根据《关于做好太阳集团tyc539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校医院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注重实绩、综合评价、严格程序、民主公开。

二、组织领导

校医院直属党支部负责考核,成立以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校医院在编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对人事代理人员、非编临时用工等编制外聘用人员,参照在编人员考核程序和岗位职责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四、考核内容和分类

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知识更新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职情况,包括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尽责情况,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廉,主要考核廉政建设及执行情况。

五、考核等次和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敬业爱岗,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开拓创新,业绩突出。

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使学校蒙受损失的责任人和直接主管领导;

2)事假在10天(不含)以上者,病假在1个月以上者;

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3次以上者;

4)在作风建设、工程实践锻炼中被通报者;

5)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6)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7)有德失范行为者;

8)在各类媒体发布或是转发失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者;

9)因个人不文明行为给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不良影响者。

2.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合格: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敬业精神不强;能完成工作任务,但质量一般;出现轻微错误,但能知错改正。

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基本合格:

(1)工作表现差或出现一定失误给学校造成一定损失者;

(2)当年病、事假累计在3个月以上者;

(3)当年有旷工现象者。

3.不合格:违法违纪,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规范行为;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发生严重责任事故;不顾大局,严重影响学校工作开展。

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不合格:

(1)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方面有严重的错误言行,经教育无悔改表现;

(2)因失职出现重大事故,造成损失较大者;

(3)不服从工作安排;其他人员不承担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正者;受治安拘留者。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采取个人总结和述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公示、审核的方法进行。

1.个人总结和述职

校医院职工根据考核要求,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中需用数据说话,须有关于医德的承诺及单独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在部门述职。

2.民主评议

在述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评议。

3.综合评价

根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结果,按照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逐人考核,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公示

校医院考核工作组将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审核

校医院考核工作组上报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对学校认定的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复核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校医院考核工作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七、几点说明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或试用期间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2.上半年退休人员,不进行考核。

3.对于休产假、下半年辞职调出人员,确实无法回校参加考核时可委托他人填写考核表。

4.将医德考核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结果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选用人才、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只有取得合格(含)以上等次者,方能晋升薪级工资、晋升职务(含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进行诫勉教育;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降职、低聘处理。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九、有关要求

1.在考核中,要做到“三公开”,即考核办法公开、优秀指标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2.新入职人员满半年者参加考核,交考核表;不满半年者不参加考核。

3.为确保考核工作的民主公开,加大监督力度,校医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核监督电话:65928903。


附件:

1.2020年校医院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2.2020年校医院考核指标分配表




校医院直属党支部

20211月8



附件 1



校医院2020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202117

校医院直属党支部部署2020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021111-15

校医院直属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按程序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2021118

校医院直属党支部报送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

2020年校医院考核指标分配表

职工类别

参加考核人数

处级干部

考核人数

评优指标(四舍五入)

(依据学校分配指标比例20%)

正式在编

8

2

6

1

人事代理

5

0

5

1

外聘

11

0

11

2


24

2

2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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