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太阳集团tyc53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85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应助尽助,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

3.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须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三、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主题班会、集体宣讲等有效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确保每一名学生都知晓相应资助政策、认定程序及相关要求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报《太阳集团tyc53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按要求提交,并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线上困难认定。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3-2024学年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要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3.小组评议。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回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核实。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评议小组根据核实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并初步提出班级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院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的学生名单。

5.学院公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以及监督电话、邮箱信息,必须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仅公示学号、部分姓名(如:学号,张*三,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各学院公示的认定结果,必须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认定结果保持一致公示的网页链接及照片打包发送至学生资助工作群。

6.信息报送。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附件2)、《学院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网站公示截图(附件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附件6等认定资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格式见附件7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7.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核准、汇总各学院报送的学生名单,提出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8.学校公示。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关注重点。各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重点保障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灾情严重地区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登记造册,优先认定、重点资助。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6日开始

2.学院认定及公示:96—9月24日

3.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4.学校公示:9月25日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把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都纳入认定范围。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确保认定结果精准、公平。

2.严格评审,确保公平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定要求,规范流程,注重细节认真做好学生基本信息的核实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认真评定,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熟悉系统,准确操作。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依托该系统开展学生申请、信息录入、资格审查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避免手工录入出现漏报错报等现象。对系统操作中出现的疑难与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4.强化监管,动态调整各学院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持续加强对学院内各年(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检查,要定期开展学生困难认定资格复核工作,加强困难认定的动态监管。如学生发生困难等级变更,须及时变更学生的困难等级;如学生存在被取消困难生资格、休学、离校、严重违纪违法、严重铺张浪费等情况,一经核实,学院要及时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并追回相关资助资金。

附件1: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docx 

附件2: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3:XX学院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5: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网站公示内容模板.docx 

附件6: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docx 

附件7:装订格式.doc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