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 8月15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河南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将发放至学生本人的河南省社保卡上,没有河南省社保卡的学生尽快办理河南省内社保卡,并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否则无法申报。持有外省社保卡的学生不影响办理河南省内的社保卡。学生申请时会自动弹出社保卡号,请核对是否是本人河南省社保卡号,以免影响补助的正常发放。
个人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二)申报上传材料要求
按照不同的申请类别需要上传的材料不同,请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的图片材料要求拍照要尽可能清晰,没有实质文字或数字内容的**封皮等图片不必上传。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学籍证明材料,比如有效期内的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或学信网学籍截图;
二是困难资质材料,比如符合条件的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助贷系统截图(截图中需清楚的显示贷款人姓名、贷款年份、合同编号);低保证或最新低保金领取待遇凭证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截图(含家庭成员信息)”并加盖公章原件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特困证明材料。
三是家庭关系证明,证明家庭父子、母子等存在抚养关系的直系家庭亲属关系户籍材料,比如户口本首页(显示户主),个人本页(显示家庭)。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当地派出所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
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三)学校审核(8月15日至9月15日)
学校通过申报系统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将注明原因并反馈给毕业生。
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学院进行人工审核。
(四)复核及公示(9月15日至10月10日)
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向学校反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五)拨付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材料报送
(一)系统校验信息为核对存在、已获得的,且系统审核通过的,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从系统导出下载打印《申请表》(系统审核用)(见附件1),申请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二)系统校验信息为不存在、未获得的,进行人工审核的,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见附件1),按表中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县级及以上相关认定机构在表中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相应申报类别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申报类别为二、三、六的无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各学院对于需要进行人工审核的毕业生,应严格审查其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所在学院需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学生申报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分开排放,系统审核表和人工审核表分开,每份人工审核表后附该学生申报证明材料,材料排放顺序与明细表(见附件2)顺序保持一致,明细表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下发至各学院)一并报送至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6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截止时间9月10日17:00前。
五、工作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相关材料,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三)诚信申报。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学校将追回补贴资金。
校内咨询电话:0379-65928079
附件1: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xlsx
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xlsx
附件3:《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pdf
附件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常见问题解答.docx
学生工作处 招生就业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