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进一步完善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暑期“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31日前

二、活动目的

1.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激发学生,特别是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学政策、晓政策、讲政策”,使参与学生进一步树立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培养其奉献精神,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各项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和家长解读国家资助政策、讲解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方法、派发资助宣传材料,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打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顾虑,真正将国家资助政策送到田间地头,送到老百姓家里。

3.强化助学贷款贷后管理。走访贷款毕业生,了解欠款欠息毕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向毕业生和家长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普及征信基础知识,讲解还款程序,掌握学生还款意向和计划。

三、活动任务

   (一)“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任务

1.组建“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实践团队。各学院从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选拔4名优秀学生组成“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实践团队。

2.在学生家乡所在地就近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3.在固定地点发放资助政策宣传页,同时进行现场咨询答疑。

4.组织学生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介绍自己受助情况,鼓励学弟学妹增强信心,自立自强。

5.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申办工作,面向当地准大学生介绍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二)“贷款毕业生走访活动”任务

各学院抽选2名老师组成走访小组,依据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导出的逾期贷款毕业生名单,根据必要、就近、便捷的原则,合理规划走访路线,入户调查走访,了解欠款欠息毕业学生目前工作生活和家庭经济状况,了解逾期原因,普及征信基础知识,讲解还款程序,督促已出现贷款逾期的学生尽快还本付息。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安全有序。建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安排部署,辅导员老师负责具体实施落实。要主动参与、做好指导,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本次活动的活动范围为主要参与成员家庭所在市县、村镇、街道等区域内活动,不跨省、跨区域活动。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要高度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和活动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学校统一为参与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请各学院将学生组队信息和参与走访的教师信息(附件1)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走访计划表(附件2)于2024年6月27日前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请发送邮箱lylgzzzx8079@163.com)

2.活动开展前,各学院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资助知识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参考资助中心提供的宣传资料),认真学习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使参与人员熟悉资助政策相关问题。提前打印《介绍信》(见附件3)并精心准备走访内容和宣传资料。

3.在活动开展期间,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不给学生及家庭增加负担,对受访家庭要以宣讲学校资助政策和慰问关怀为主,提高走访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家校良性沟通。

4.增强宣传效果。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突出宣传重点,利用学院网页、使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覆盖面及影响力。每个学院发布新闻稿件不少于1篇。

5.在活动全部结束后,要做好走访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9月15日之前报送学院活动总结和走访情况登记表(附件4)、国家资助政策宣传页发放登记表(附件5)、活动开展照片、视频等资料(电子资料发送至lylgzzzx8079@163.com)。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不少于1500字)要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活动取得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努力提高活动效果。

6.学生团队活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照150元/生的标准发放补贴,待秋季学期开学后统一发放。教师团队活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按照学校财务要求报销差旅费,请保管好相关票据,待秋季开学后统一报销。

 附件1-5.doc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