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函〔2024〕159号)有关规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在全校2024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河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推荐人数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等额评选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在同年级同专业综合素质排名前35%中进行评选,且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或省级以上荣誉;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应在同年级同专业综合素质排名前15%中进行评选,且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以上荣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各方面表现应更加优秀,综合素质更高。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河南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四、评选办法及申报程序
(一)评选办法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院(系)推荐、校级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各学院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文件要求和分配名额进行等额预选推荐,预选推荐名单须在本学院公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校内申报。
(二)申报流程
辅导员、学院对预选推荐的应届毕业生的申请陈述、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最后进行学校审核,汇总后进行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审批与报送
各学院应于4月17日前完成辅导员、学院审核工作及学院公示,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预选名单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相关要求
(一)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校将按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二)材料要求
4月17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将预选推荐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与服务科,纸质版材料4月17日15点前报送(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8办公室,电话65928078)。具体要求如下:
1.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一份,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
2.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省级、校级分别报送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党委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4.省级优秀毕业生应提供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及以上荣誉电子版一份。
5.各学院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至学生发展与服务科,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主要事迹材料要求言简意赅,主题突出,事迹鲜明,字数不超过600字。师长点评由毕业班辅导员对毕业生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字数不超过300字。备注按照“技能类、就业类、模范类”进行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七、宣传推介
1.抓实校内宣传。省级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学院须在学院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2.抓实优质推介。针对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优秀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并通过新闻、访谈进行专题报道。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