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各二级学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广大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太阳集团tyc539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各院系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含资助专员、贷款专员,其他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资助工作,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
2.认真宣传和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让每一名经济困难学生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政策执行落实按时保质,统筹运用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学生满意度高。
3.日常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数据统计准确,有关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送,差错率低。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到位,违约率低。
4.认真做好受资助学生教育和管理,树立优秀学生典型,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资助工作领域的竞赛和评选,认真开展“暑期资助政策乡村行”等相关活动,引导受助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5.各项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能够及时、合理解决各类咨询及意见,无违规事件发生。
6.努力开拓渠道增加资助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在学院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高。认真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2.工作能力强。熟悉学生资助政策和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3.敬业精神强。热爱学生资助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风踏实,细致严谨,资助工作各项数据及材料完整、规范、准确,上报及时,无迟报、漏报、错报、虚报现象。
4.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探索,在励志、感恩、诚信教育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资助工作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老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至少满1年。
三、推荐名额
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其他学院推荐1名。
四、评选表彰
1.学生工作处对各单位申报的推荐人员及申报材料,结合日常工作的过程性评价相关记录组织评审。
2.根据评定结果,授予表彰对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程序,认真推荐。评选要注重先进性、典型性,注重从基层一线人员推荐评选,将爱岗敬业、工作突出、甘于奉献的优秀人员推选出来。
(三)材料规范,及时上报。
1.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人员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附件1),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先进事迹。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单位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并撰写2023年度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报告。
2024年1月9日前,各学院要完成初步推荐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邮箱:lylgzzzx8079@163.com,纸质材料交到大学生服务中心206办公室,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docx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