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学校征兵工作,促进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评选2023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学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把征兵工作做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超额完成2023年毕业生征兵任务指标要求且未出现思想退兵等情况。

4.征兵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征兵工作,拥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国防观念和责任意识。

2.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3.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4.所学院完成完成2023年度毕业生征兵工作任务且未出现思想退兵等情况征兵工作人员,征兵联络员优先

5.严格遵守征兵工作纪律,公平公正,无违法违纪问题。

、评选程序

1、评选: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由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未及时申报者视为弃权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由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报,未及时申报者视为弃权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查阅工作资料、审查申报材料及征兵工作实效等方面组织综合评定。

2、报送: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填写《洛阳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洛阳理工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202418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武装部大学生服务中心206)。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树立奖优罚劣的正确导向,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对象实绩突出、素质过硬、成绩显著,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标准,以评选为契机增进沟通与交流,研讨工作方法,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全员参与、人人关心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3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