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校内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45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要满足《太阳集团tyc539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2、遵规守纪,无违法违纪现象;

3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三、评审原则和程序

校内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要在评选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按照“查漏补缺、应对突发状况、应助尽助”的原则,严格遵守评审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避免过度资助,确保精准资助。

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使用学工系统网上进行(操作办法见附件1)。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415日)

各学院成立班级评议委员会,组织相关学生通过学工系统网上申请,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46日)

班级评议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评议审核学生申请审批材料。

3、学院评审(47日-14日)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通过线上线下的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并留存公示截图、照片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从系统中打印学生《太阳集团tyc539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导出打印《太阳集团tyc539校内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有关材料和公示照片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核(415日-422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发放时间

校内助学金评审审批后,由学校财务处及时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名额分配与资助标准

1、名额分配:校内助学金共300名,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和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结合实际分配名额(见附件4)。

2资助标准:每生1000/年。

五、报送材料

1、《太阳集团tyc539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

2、《太阳集团tyc539校内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3、公示照片远近景各一张,网上公示截图。

各类表格通过学工系统可自动生成打印,纸质材料上的申请人、审批人等签名处,需有关人员本人签字。上述材料于41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芸芸。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加强领导,严格评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严禁出现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或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等违规情况。

2、各学院要在评审工作中,通过适当方式有效开展资助育人,激励学生自立自强,奋发向上,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3、校内助学金发放后,要教育引导学生使用好资助资金,并将受助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庭。


附件1:校内助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操作办法.docx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太阳集团tyc539校内助学金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4:2022年校内助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5:校内助学金申请有关信息填写说明.docx



学生工作处

202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