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民主评议、初审,学校汇总、审核,确定了2023年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2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5928079。
我院2023年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