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民主评议和审核推荐,学校已汇总、审核完毕,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5928079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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