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障各学位建设点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和河南理工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河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
2.学术水平较高。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与所属学科相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至少有1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5名);或有通过省部级鉴定(第三方评价)的科研成果(排名前3名);或获得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科研经费工科不少于30万元、其他学科不少于15万元;或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少于15万元。
3.科研任务饱满,科研经费较充足。目前作为项目负责人且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有国家级(排名前5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有厅局级项目;或主持有科研经费不低于1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4.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还应熟悉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和相关要求,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承担有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咨询、管理等方面的项目,能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
5.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学科专业范围仅限于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电子信息三个学位建设点相关学科。
二、遴选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凡符合上述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附件1)。
2.单位汇总。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填写《太阳集团tyc539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3.学校推荐。学科建设办公室按照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河南理工大学推荐。
三、相关要求
1.材料要求:《河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两份,《太阳集团tyc539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一份(加盖所属部门公章),以及相应佐证材料一份。
2.报送要求:各部门请于4月10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217,同时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佐证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lylgxkb@lit.edu.cn。
3.佐证材料按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包括: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收录证明);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项目、专利证书;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文件;横向合同及到账经费证明材料;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注:科研成果等统计时间为2018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
联系人:张灵玲 王文菲
联系电话:65928306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doc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xlsx
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