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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年终决算及报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年末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自2023年12月19日(周二)上午12:00开始,停止办理接单报账业务,财务网上申报审批系统于12月15日(周五)上午12:00关闭。因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审批单据,请报账的教职工在网报系统关闭前做好网上申报审批及网报单据打印工作,12月15日-19日上午工作时间内只受理网报及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单据。停止报账业务期间,进行已受理报销单据账务处理、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2024年开始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2.为做好固定资产对账工作,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的本年度票据须在停止报账业务时间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3.为保证年终财政资金的及时支付,列入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特别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示范校建设专项和教育强国专项),请项目实施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办理报账支付手续。其他预算项目,按照非必要不支出的原则,严禁年终突击使用经费。

4.暂借发票视同借款业务,借票人务必督促对方单位尽快付款,因对方原因无法付款的,借票人应及时收回票据,到财务处核算科办理退票手续。个人借款明细已发到有关单位,请有借款的教职工在停止报账业务时间前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冲借款或归还个人借款。借款(借票)业务超过6个月未还的,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将于次月从借款(借票)人工资中扣除。

5.停止报账业务期间,有公务卡还款到期的教职工请先自行还款,避免逾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停止报账业务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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