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校级领导班子调整和分工,现将校级领导签批各单位经费报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6年6月20日起,各单位经费报销时,按校级领导新的分工进行签批。
2、各教学学院(部)预算内经费(包括党务、行政经费),按照财务管理规定需校级领导签批时,由所联系本教学学院(部)的校级领导签批。
财务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