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属本科高校财政经费核拨机制改革方案(试行)》(豫财教〔2015〕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豫财库〔2010〕31号)的精神,经学校预算小组讨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编制部门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示范校”建设规划的要求,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强化预算管理,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的校内预算制度。
(二)编制预算原则
1、真实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以学校发展规划为依据,认真测算每一项收支,不夸大或隐瞒收入,不虚增或虚列支出。
2、重点性原则。首先保人员、保运行、保重点,再兼顾一般,根据学校当年财力,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经费。
3、透明性原则。根据校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要求,实施学校收支公开、透明,建立核拨经费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制度,实现学校的“阳光财务”。
4、绩效性原则。学校将对核拨经费支出,特别是专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经费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全面追踪问效。
5、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细化预算内容,强化刚性约束,对各部门所核定的经费按“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预算编制的内容
校内部门预算经费分为基本经费、保障专项经费、发展专项经费三大类。
1、基本经费:是指日常公务、业务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低值易耗费等。
2、保障专项经费:是指各部门除基本经费外,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为全校教职工、学生服务必须列支的经费。
各部门在编制保障专项经费预算时,每个专项需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并列出详细的预算清单及执行进度计划(没有预算清单及执行进度计划的保障专项经费,将不予列入预算)。
3、发展专项经费:是指为完成某种特定项目,需要学校拨付的专项经费(如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基本建设、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办公设备家具购置等)。
发展专项预算按《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建立学校发展储备项目库的暂行办法》(校发〔2015〕95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单独进行申报。
三、预算编制的程序
1、收入预算由财务处按照省财政厅经费预算政策,结合学校2018年在校生人数综合测算编制。
2、人员经费预算由人事处根据上年度支出情况,结合2018年度人员变动等因素进行编制。
3、归还贷款本金、利息等专项经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我校贷款情况进行编制。
4、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后勤运行刚性支出费用预算(包括水电暖、物业、绿化保洁经费等)由后勤管理处根据上年度支出情况,结合2018年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5、教学学院的实习经费、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质量工程等经费预算由教务处按照有关文件进行编制。
6、学生校内奖助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生活动费预算由学生处按照有关文件进行编制。
7、出国(境)费预算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根据学校本年度安排进行编制。
8、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由校长办公室根据学校本年度安排进行编制。
9、基建款支付预算,由基建处根据学校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编制。
10、有学生的教学学院用于公务、业务的基本经费按生均和在编教职工人均标准进行核拨。计算方法为:
A=B×C+D×E
其中:A--某学院的基本经费
B—2018年生均标准34元/生·年(根据学校财力进行调整)
C—某学院在校生人数
D--2018年在编教职工人均标准800元/人·年(根据学校财力进行调整)
E--某学院在编教职工人数
11、无学生的教学学院、教学部用于公务、业务的基本经费按在编教职工人均标准进行核拨。计算方法为:
A=D×E
其中:A--某学院(部)的基本经费
D--2018年在编教职工人均标准1000元/人·年(根据学校财力进行调整)
E--某学院(部)在编教职工人数
12、机关部门、教辅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校医院用于公务、业务的基本经费按基数加部门在编职工人数乘以人均标准进行核拨。计算方法为:
A=B+C×D
其中:A—某部门的基本经费
B—2018年基数3万元/部门·年(根据学校财力进行调整)
C—2018年人均标准0.3万元/人·年(根据学校财力进行调整)
D--某部门在编职工人数
财务处对各部门编报预算进行汇总,报学校预算编制小组审核,提出初步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最终确定各部门2018年度预算。
四、预算执行原则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部门预算,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未经核准的超预算支出或无预算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列支、预支、预借手续。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各部门的经费预算,必须按经费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自行调整和变更用途,不能弄虚作假和挪用。预算年度结束时,将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示,作为核定下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3、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项目、达到学校招标管理规定要求的支出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学校的有关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招标采购,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予以回避。经招标确定的支出项目,要严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更改预算。
五、时间要求
各部门预算申报表,请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电子文稿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aiwuchu@lit.edu.cn)。纸质文稿(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至王城校区办公楼财务处123房间。电话:65928176(8176),联系人:于石磊。
编制预算中的有关问题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财务处
2018年1月4日
附件:
1、2018年度部门基本经费预算表;
2、2018年度部门保障专项经费预算表。
请在财务处ftp文件交换区“2018预算”文件夹中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