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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照执行河南省财政厅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行〔2019〕108号)规定,《太阳集团tyc539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发〔2018〕61号)文件中 “公杂费”调整为“市内交通费”,不再包含通讯费用支出,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财务处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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