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167号)的要求及安排,我校决定举办全校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起至12月底。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二)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
(三)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 演讲比赛。学校将于9月上旬组织初赛,请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演讲比赛学生选手1名,推荐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均需准备5分钟的演讲稿。请将演讲比赛报名表(见附件)于7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3118105903@qq.com。
三、活动奖励
(一)个人奖
演讲比赛:学校设置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一等奖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省级初赛。
(二)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保障,保证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
(二)精心组织。科学设计学习方案,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成效,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宪法学习宣传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附活动照片若干)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118105903@qq.com,联系人:孙要梅,65928027。
附件:洛阳理工学 “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参赛信息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