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传销危害的宣传,增强大学生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21〕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 “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
二、活动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校师生
三、征集时间
2021年6月15日-7月15日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共征集网络新媒体类、书画摄影类和征文类等三类作品,涵盖短视频、动漫、摄影、征文、公益广告、书法等作品类型。(见附件1)
1.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推荐参赛作品,并填写《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信息表》(见附件 2),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作品和二级党组织审核盖章后的信息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1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8014126@qq.com。
2.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报送的作品,学校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对获奖的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3.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评审出优秀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奖等,并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播推送,予以一定奖励。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把关推荐责任。要广泛发动师生踊跃参与,尤其要重视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和具有专业背景的青年师生参加作品征集活动,提供高质量高水平作品。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活动宣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作品征集的同时开展防范传销教育活动,宣传传销的危害和本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师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3.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各二级党组织在活动组织开展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征集遴选作品,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剽窃抄袭。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姬海苗 0379-65928027。
附件:
1.
附件1.docx “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报送要求
2.
附件2.docx 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信息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党委政保部 团委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