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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我院2023年度优秀教工通讯员、优秀新媒体工作者、优秀大学生记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6:41 编辑:孙要梅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2023年度,我校宣传报道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开创我校宣传报道工作新局面,决定对2023年度在新闻通讯、宣传报道、新媒体平台建设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选拔名额

优秀教工通讯员10名、优秀新媒体工作者10名、优秀大学生记者60名。

二、申报要求

优秀教工通讯员、优秀新媒体工作者从教工通讯员和教工新媒体负责人中选取,由各单位/部门推荐申报,每单位可各申报1人。

优秀大学生记者从各学院、校团委、校融媒体中心推荐,各学院可申报2人,离退休处可申报3人,校团委(包括校学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可申报10人、校融媒体中心可申报23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工通讯员

1.工作认真,能围绕学校、本单位/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具有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较好地履行通讯员职责。

2.热爱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以各种有效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报道学校、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在学校内外产生良好反响。

3.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向学校校园网等校内媒体报送、发布新闻信息,发稿质量高。

4.负责的本单位网站无不当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5.积极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二)优秀新媒体工作者

1.负责或指导本部门新媒体宣传工作。在新媒体工作中成绩突出,热爱宣传事业。

2.新媒体阵地建设有成效,积极对外宣传学校、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

3.积极向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投稿,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的本单位新媒体平台无不当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的情形发生。

(三) 优秀大学生记者

1.政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

2.从事宣传工作满一年,2022/2023学年成绩没有挂科现象。

3.工作积极,踏实肯干,在宣传、策划、采编、运营等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为所在单位做出一定贡献。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我院2023年度优秀教工通讯员申报表》《我院2023年度优秀新媒体工作者申报表》《我院2023年度优秀大学生记者申报表》各一份(附件1),按类别填写申报。

(二)2023年11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推荐部门公章后,请送至宣传部新闻宣传科/融媒体管理科(办公楼417房间)。电子表发送至邮箱:xwxc@lit.edu.cn

联系人:员星 联系电话:65928029 


附件一.申报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