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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6:45 编辑:赵燕昌 点击量:

宣发〔2018〕23号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8〕101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校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12月2日—12月14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2日至8日,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师生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二)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我省在郑州等地设立分会场,我校将在鼎元广场、九九广场等场所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广大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我院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责任单位:校团委、各学院团委

(三)开展好我校学生“宪法小卫士”传递活动

12月14日14:00前,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参与完成“宪法小卫士”传递活动(扫描二维码按照宪法小卫士高中组要求进行传递)。

责任单位:校团委、各学院团委

(四)营造宣传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官方微信微博、宣传栏、LED显示屏等校内媒体,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四、相关要求

(一)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校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参加相关活动,集中收看现场可布置党旗、团旗等元素,鼓励团员青年佩戴团徽。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加强宣传,及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开展宪法教育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总结材料(含文字,3-5张图片,材料名称:XX单位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lit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 委、人事处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宣发〔2018〕23号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