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民主评议和审核推荐,我院共评选出获得2019-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如果对评选结果异议,请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17:30前向学院反应。联系电话:6592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