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刻认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任务要求,切实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彰显更大优势、发挥更大效能。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中创造和发展的重要民主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科学定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围绕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具有理论原创性、政治引领性、实践指导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比如,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比如,提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比如,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通过商量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从政治上、理论上、制度上、实践上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协商、协商什么、怎样协商等重大问题,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为新时代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蓬勃发展,特别是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政党协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城乡社区协商等方面重要文件,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力指导和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呈现出协商内容更加丰富、协商形式更加多样、协商渠道更加拓展的生动局面,显示出旺盛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协商民主已经深深嵌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征程上,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更加需要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更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聚智慧和力量。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决定》对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新的部署。要落实《决定》精神,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更加精准凝练协商主题,更加深度开展协商议政,更高质量进行建言献策。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运用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协商议政,加强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坚定发展信心,激发奋斗力量。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的机制,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参与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的讨论协商。完善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工作机制,发挥界别优势作用和专委会基础性作用,推动各专委会委员和所联系界别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建言资政。
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协商议政的重要着力点。健全社情民意表达和汇集分析机制,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汇集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引领、听取意见、反映要求、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汇聚力量的工作。发挥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平台作用,引导政协委员立足岗位实际、发挥专长优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和作用,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民主监督工作实效。完善民主监督形式,做到同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结合,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之中。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督合力。
不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
《决定》对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要按照《决定》精神,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新时代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在人大协商方面,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发挥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在政府协商方面,制定协商事项目录,完善政府协商机制,增强协商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在政协协商方面,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提高政协协商水平。在人民团体协商方面,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健全人民团体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在基层协商方面,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开展乡镇(街道)协商、村(社区)协商、企事业单位等的协商。在社会组织协商方面,建立健全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引导社会组织更好为社会服务。根据各种协商渠道优势特点和实际需要,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提升协商民主整体效能。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等协商方式,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原则,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通过充分协商交流、开展民主监督、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深化思想沟通,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实施。健全知情明政机制,通过邀请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参加视察考察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情况制度、提供协商相关材料、组织专题报告会等,增强协商精准性和实效性。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前的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等,完善基于互联网平台构建公众参与政策评估的方式,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吸收专家学者、智库机构进行决策咨询,使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规范和拓展协商成果报送渠道,对协商的主要内容、重要共识、意见建议,做好汇总、分析、精选、报送工作。建立完善协商成果研究吸纳和转化运用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重视协商意见研究办理,重要协商成果可作为决策参考体现到政策举措制定实施之中。建立健全协商成果采纳反馈制度,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
推动协商民主落到实处
党中央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任务要求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本保证。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协商民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健全党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制度,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规划、部署协商民主建设。
坚持协商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协商民主。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把协商嵌入到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工作中。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把准协商议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协商议政的重点和着力点。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紧贴社会民生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把协商建言搞好。围绕协商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推动协商走深走实。
提高协商能力。要强化协商意识,做到平等协商、民主协商,商以求同、协以成事。领导干部要带头实践协商民主,掌握协商民主工作的原则、规律、方法,做到集思广益、从善如流。培育协商民主文化,养成有事好商量的习惯,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作者:孟祥锋)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29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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