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办公室):
为做好2019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根据校发[2020]2号《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体育教学部201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核原则
注重实绩 综合评价 严格程序 民主公开
二、组织领导
考核小组成员由部党总支委员会议提出名单,交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负责我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优秀比例的分配和考核结果的审定等。
三、考核对象
所有在编非处级干部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人事代理人员、校本部非编临时用工人员参照进行,不占用学校分配指标,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四、考核内容和分类
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日常表现、职工评价和平时记录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个人2019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知识更新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职情况,包括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廉,主要考核廉政建设及执行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特别要结合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管理、工勤岗位依据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五、考核等次和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敬业爱岗,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开拓创新,业绩突出。 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发生教学事故者,或发生其他责任事故,使学校蒙受损失的;
(2)事假在10天(含)以上者,病假在1个月以上者;
(3)教学水平和效果达不到良好以上的;
(4)无故不参加例会或集体活动3次以上者;
(5)被学校点名被通报、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6)有师德失范行为者;
(7)发布或是转发失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者;
(8)因个人不文明行为给学校或者教学部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不良影响者。
2.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合格: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基本合格:
(1)教学工作中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2次(含)一般教学事故者;
(2)工作表现差或出现一定失误给学校造成一定损失者;
(3)当年病、事假累计在3个月以上者;
(4)当年有旷工现象者。
4.不合格: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不合格:
(1)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方面有严重的错误言行,经教育无悔改表现;
(2)因失职出现重大事故,造成损失较大者,或发生3次(含)以上一般教学事故;
(3)不服从工作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教学部确定的基本工作量或总工作量,其他人员不承担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正者;
(4)受治安拘留者。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应在采取个人总结和述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公示、审核的方法进行。
1.个人总结和述职 职工根据考核要求,填写考核登记表,在教研室(办公室)述职。
2.民主评议 在述职的基础上,教研室(办公室)对其进行评议。
3.综合评价 根据个人述职和评议结果,按照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逐人考核,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审核公示 考核结果上报部考核工作组,工作组进行审核后将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5.上报学校 部考核工作组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考核工作组。
七、相关说明
1.上半年退休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退休人员,在我部进行考核。
2.先参加工作人员在见习期或者试用期的,致谢评语,不确定等次。
3.由学校或者教学部派出的脱产学习(培训、交流)人员,根据教学部认定的表现,也可以参考所在学习(培训、交流)单位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4.被立案审查的、当年受行政处分的,不得评为优秀。
5.年度考核表中须有师德师风的相关总结,有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票否决。
6.无法参加现场考核的,由各教研室(办公室)代填考核表,但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结果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岗位聘用、选用人才、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只有取得合格(含)以上等次者,方能晋升薪级工资、晋升职务(含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由部班子和相关教研室(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诫勉教育。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和具体情况予将以降职、低聘或辞退处理。
九、有关要求
1.年度考核工作涉及教学部作风建设和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重要工作,考核组成员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考核办法。
2.在考核中,严格做到“三公开”,即考核办法公开、优秀指标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3.发挥考核优秀等次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不迁就照顾。
4.积极接受职工监督,教学部考核监督电话:65928301、65928299。
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2020年1月6日下午 |
支委会研究部署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初步方案。 |
2020年1月6日下午 |
部党政联席会通过考核方案、考核工作小组名单报人事处人事科。 |
2020年1月13日下午 |
各教研室(办公室)按程序进行考核并向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结果。 |
2020年1月13日下午 |
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
2020年1月16日下午 |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早人事处人事科FTP) |
2020年1月17日 |
向学校报送考核结果和考核登记表 |
十一、指标分配:
2019年各考核优秀指标9个,分配如下:第一教研室2个、第二教研室2个、第三教研室2个、部内中层(教研室主任、科研秘书、教学秘书、体测中心主任、场馆中心主任等)2个,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举1个。
十二、此办法同时提交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审阅,交党政联席会议确定通过。
体育教学部党总支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