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把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的精神,更加凸显体育在培养高等合格人才中的地位与作用,助推校园“阳光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努力提高我院田径运动竞赛水平。经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定于2015年4月23—25日在王城校区田径场举办2015年田径运动会。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015年田径运动会(学生组)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2015年4月23—25日
二、比赛地点:王城校区
1.王城校区东田径场(径赛项目及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2.王城校区西田径场(铅球项目及集体娱乐项目)
三、比赛项目
1.竞赛项目(男子13项,女子11项,共计24项)
(1)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2)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跳高、跳远。
2.集体娱乐项目(共6项)
(1)袋鼠跳迎面接力(30米):参加男6人、女4人。
(2)闪电纵队接力(40米):参加男6人、女6人。
(3)抢种抢收接力(20米):参加男6人、女6人。
(4)运转乾坤接力(40米):参加男6人、女6人。
(5)10人跳长绳(2分钟):每参赛队男女各5人,其中2人摇绳,8人同步跳)。
(6)快乐大脚迎面接力(30米),参加男4人、女4人。
四、参赛资格
凡我院正式注册学生,并经各单位组织审核后无疾病、身体健
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请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报名表,逾期后果自负。
2.报名表(见附件1)。请按男、女报名表分别填写,每个项目每个单位限报3项(含兼报接力项目);每个集体娱乐项目各单位限报1项,并按照规定人数进行报名;报名表上一定要加盖部门公章,并填报教练、领队各1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换人、换项。
3.请各院部将纸质版的学生报名表交到开元校区体育中心二楼(教科研办公室)王传方老师处(13698890199),同时将电子版的报名表发送到:wchuanfang@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内标注“××学院+2015年田径运动会报名表”字样。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趣味项目竞赛规则(见附件2)。
2.竞赛规则规定:运动员第一个比赛项目弃权,后继项目不得参加。因病请假需医务所证明,并由总裁判长批准。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带有效证件(一卡通或学生证),以备检查。
4.请各参赛单位自制号码布。号码布制作要求:最长24cm,最高20cm,白底蓝字,文字内容应含有“院部名称(简称)”和“运动员号码”等清晰字样。运动员须在胸前、背后同时佩戴号码布,并且分别用4枚别针将前、后号码布的四角固定,以便明晰分辨出运动员身份。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号码布者不得参加比赛。各院部学生号码段分布安排(见附件3)。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奖:各院部男女团体计分,奖励前六名。
2.单项奖:学生组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若单项比赛不足8人(含8人),减2录取,物质奖励前三名。各组别接力、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3.破记录奖励:破院记录加18分,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破省大运会记录加30分,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一人多次破同一单项记
录只增计一次最高分和物质奖)。
4.精神文明奖:按参赛单位数的10:1评选。
八、其它事项
1.申诉:按规则及规程规定,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如有异议,应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100元,如申诉有效,申诉费退还;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不予退还。
2.违规处罚:凡违犯参赛资格有弄虚作假者,取消个人或团队的比赛资格,该运动员或运动队所参加的比赛项目成绩无效,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所在单位精神文明奖的参评资格。
3.进入塑胶运动场地必须穿着运动鞋,跑道内不得穿0.5cm以上的钉鞋。
4.凡参赛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校体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