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部党总支委员选举办法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体育教学部党总支

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院党发[2011]32号文件《关于做好太阳集团tyc539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经院党委批准,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体育教学部党总支第一届委员会委员5名。总支委员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进行选举时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根据学院党发[2011]32号文件的规定,新增设的党总支,由党总支全体支部委员会议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讨论、协商,讨论、协商结果书面报党总支,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名和推荐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院党委审批。

二、选举工作由院党委领导,党委指定的召集人主持。

三、采用直接差额(差额20%)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

四、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方可进行。当选人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五、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单位党员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党员大会通过。委员会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六、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O”;不赞成的×;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O”;不“O”的,另选人不计得票;弃权的,其姓名上方空格内什么也不画,也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则不计得票。每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如果选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可以辨认的部分为有效。请假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设票箱一个,投票顺序为监票人、计票人、党员。

八、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由监票人、计票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清点核对,做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负责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投票人数和收回的选票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以选票上的姓名为序。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由单位党员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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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党总支委员会

201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