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入选学校“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不仅是工程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也是学校促进工程教育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契机。为了保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认证试点专业的专业建设,确保专业顺利通过住建部专业认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作为学院各专业工程教育改革的突破口,以工程管理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作为全院示范,积极探索构建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特色的,以学生为中心、以目标为导向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清晰、明确、可考量的毕业要求,推动教学模式改革,构建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监控及跟踪反馈机制,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程人才培养质量。最终以试点专业在全院形成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院工程类专业建设与改革,增强办学核心竞争力。
工程管理专业是学校第二批校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业,通过培育和建设,争取2021年申请住建部专业认证获批受理并最终通过认证。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学院成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导决策和工作协调,全面领导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强、王建平
副组长:孙成城、谢 冰、赵进东、高富强、杜怡梅
成 员:学院职能部门、教学系(室、中心)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
2.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主要负责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具体实施方案的拟定,组织开展认证试点专业的具体实施工作,保证专业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赵进东
副组长:林伟民 孙 艳 王鸿毅 陈银鸽 张正瑞
成 员:工程管理系全体教师、相关系(室、中心)骨干教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系。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推进步骤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提高全员参与的工作意识,使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毕业生、用人单位都认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和意义,学习理解工程教育新理念。
2.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对照专业认证标准,对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计划、课程设置、课程建设、师资配备、教学管理、支撑条件、经费投入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寻找差距,开展自查自评。
3.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重新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以“目标为导向”重构人才培养方案。
4.通过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变革考核方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工程能力,实现培养目标的达成。
5.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教师发展和培养机制、设备管理维护更新机制等质量监控与反馈机制,评价培养目标达成度。
6.建立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使质量监控与跟踪反馈结果全面进入持续改进的循环,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二)推进步骤
认证试点专业的推进步骤参照住建部的专业认证程序和总体时间安排进行。
1.第一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 工作启动阶段
(1) 制定《土木工程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等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机构,认证试点专业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2)学院召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动员会,对工程管理专业启动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相关专业所有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认真学习领会《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及等文件精神,理解专业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
(3)在学院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学院选派部分深度参与专业认证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就专业认证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和调研,在院、系两个层面培养一批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对照专业认证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2019年7月-2019年12月)
2.第二阶段(2020年1月-2021年7月) 工作开展阶段
(1)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并撰写自评报告初稿。(2020年1月-2021年3月)
(2)学院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组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模拟认证专家组,全面开展院内模拟认证。认证专家组在审阅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现场考查的基础上,形成认证结论和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认证专业。(2021年5月)
(3)认证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的认证结论和意见,指定整改方案,完成专业认证申请书,完善自评报告。(2021年6月-2021年8月)
3.第三阶段(2021年9月以后)
2021年申请认证若未被受理,试点专业积极查找原因,形成新的专业建设方案,继续做好专业建设和持续改进工作。
2021年申请认证若被受理,另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2021年9月- 2022年4月)。
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6月3日
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工作方案【2019】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