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6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录取的原则, 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 强
组员:谢冰 何朋立 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按照程序依规执行的原则;
(4)坚持遵照校、院两级相关制度的原则。
三、工作程序
1.招收计划
根据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特点,原则上按照本科班30人建制的方法制定计划,上浮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招收人数的10%,以此确定各专业招收计划。(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计划安排详见附件2)
2.面向对象:符合《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原则和条件的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根据学分获得的安排及专业学习的规律,原则上转专业学生不接收到三年级。
3.申请学生条件
符合《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60号)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要求。
4.录取流程
(1)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60号),先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含学生成绩单、转专业申请表等,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所申请专业的面试。
(2)按照招收专业成立考核专家组,由土木工程学院在职在编专业教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但与被考核学生有利害关系的教师应回避;
(3)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考核专家组成员从学生以往学习成绩、专业兴趣及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几个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①学习成绩(占60%):以往成绩单
②专业兴趣及创新潜质(占20%):对本专业的了解、从事本专业工作岗位的潜力、对本人的学业规划
③综合素质(占20%):思想品质、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
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 12月4日-12月15日(截止至12月15日下午5点)
2.学院考核完成截至时间: 12月27日
3.报名咨询联系方式:65928225或13783131274(党老师)
四、录取后续工作
1.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
2.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转入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方可毕业、授予学士学位;
3.学院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相关工作指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学生进行排名,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够额定人数即止。
2.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监督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
3.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可对通过考核的学生进行适当的专业间调剂。
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2.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合适者;
土木工程学院(盖章)
2023年11月10日
11.10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