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60号)文件要求,经土木工程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土木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符合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认真、严格、公平、公正。
二、工作程序
1.招收计划
根据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特点,原则上按照本科班(含专升本)30人建制、专科班40人建制的方法制定计划,上浮不超过该专业满编人数的10%,以此确定各专业招收计划。
专业 招收人数 |
土木工程 |
安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工程管理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技术(专科) |
计划人数 |
24 |
1 |
1 |
4 |
6 |
4 |
12 |
最多人数 |
42 |
7 |
7 |
10 |
12 |
13 |
28 |
(1)2017级招收计划
(2)2016级招收计划
专业 招收人数 |
土木工程 |
安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工程管理 |
工程造价 |
计划人数 |
6 |
8 |
6 |
4 |
0 |
4 |
最多人数 |
15 |
14 |
12 |
10 |
6 |
16 |
2.申请学生条件
符合《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要求。
3.录取流程
(1)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先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按照招收专业成立考核专家组,由在职的的专业教师组成,且不少于五人。与被考核学生有利害关系的教师应回避。
(3)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考核专家组成员从学生以往学习成绩、对本专业的了解、对本专业知名人士的了解、从事本专业工作岗位的潜力、对自己的学业规划(考研、职业规划等)等方面随机出题面试,择优录取。
三、录取后续工作
学院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相关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