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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5年洛阳市“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11-06

各分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5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办[2015]15号)文件精神,每年的519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今年的慈善捐赠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要求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募集慈善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就医、就学等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募捐原则

慈善一日捐活动采取自愿捐赠的方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原则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捐款不低于100元;其他教职工捐款不低于50元。

三、活动安排

慈善一日捐活动从2015519日开始至619日结束。以分会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于619日前交校工会办公室(王城校区办公楼230,联系人:王霞,电话:65929050)。

四、捐款的使用管理

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的善款,在管理上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捐款将通过《洛阳日报》和洛阳市慈善总会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计。除定向捐赠的外,对于非定向性的捐款将用于洛阳市的救灾、助医、助学、扶贫、济困以及突遭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或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响应党中央号召、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捐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倡领导干部带头捐款,发挥表率作用。

2、各分会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的积极性。

3、各分会、各部门在活动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好本部门的捐赠工作,确保捐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