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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学术骨干遴选及管理办法
作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12-16

为了进一步加快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相对稳定的学科队伍,提升团队的科学研究能力,促进学科全方位的快速发展,引入激励竞争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重点学科学术骨干职称为副教授以上或博士学历。
2. 学科学术骨干的研究方向与学科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并且保证研究方向的连续性。
3. 对重点学科学术骨干实行动态管理,引入优胜劣汰机制,增强学术队伍的科研工作能力。
4. 重点学科的学术骨干实行年度考核制,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术骨干进行业绩考核,包括科研项目立项、引进经费、发表论文与科研成果,业绩突出并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可遴选为学术骨干。
5. 重点学科学术骨干在项目申请、经费资助以及评优评先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时给予相应的奖励。
思政部
二O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