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16]1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教办财[2016]20号)精神和校发〔2016〕9号文件精神,进行我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具体情况请参阅校发文件。
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清查,力争圆满完成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