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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运行与维护(实验室运行模式,维护维修等)

更新时间:2017-06-30 17:56:38点击次数:


4-4-1实验室运行模式

目前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一名副校长主管实验教学工作,土木工程学院有一名副院长主管实验室工作。实验室的人员、教学科研、设备都由土木工程学院在学校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管理。在保证本、专科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对外开放。中心每年的常规实验费、设备费以及其他专项经费实行单列,以确保实验经费落实到位,保证中心正常运行和建设发展。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必须具备正高级以上职称,由学校聘任,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建设、教学、研究和管理等工作。

实验中心设有专职人员4名,负责实验室安全、实验教学任务安排等日常工作,下属各专业实验分室由各专业专职教师兼任,进行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保证实验的正常开出。

中心开放引入兼职实验员负责管理,实施全天预约开放管理。并对全校学生开放和对兄弟院校或社会开放的教学服务。

实验中心设备购置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招标购买。

为加强和完善实验中心管理,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实验中心人员管理、学生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防火管理、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2)维护维修

仪器设备管理是实验教学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管理原则,最终统一归口于设备处。按照《太阳集团tyc539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措施,设有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将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落实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定期清点、定期维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效果良好。

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教务处和设备处进行核准、审批和负担。

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采取以自修为主、结合外修的控制方法。维护措施得力,保证设备完好率保持在 98% 以上。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力求稳定,如有变动需提出书面材料,报设备处批准备案,其交接人员应按先接后交的原则在设备处见证下办理财产移交管理手续。

每年根据实验学生人数及实验内容,学校拨给实验中心运转经费,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积极配合按需优先解决维修及经费支出,多年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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