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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

作者:   时间:2020-10-14 查看: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224号)的安排以及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2020 年度开展建设的分类范围为教育部教高厅〔2017〕4号文件和省教育厅教高〔2018〕267 号文件规定的2020 年度计划立项建设全部类别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包括: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其它类。

二、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部、中心)不超过1项。

三、项目建设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 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 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 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 2 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 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 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7. 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 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 版)》(可在“ 国 家 虚 拟 仿 真 实 验 教 学 项 目 工 作 网(shenbao.ilab-x.com)”下载)要求。

四、申报材料

  1. 《附件1: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2. 《附件2: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符合《附件3: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项目简介与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文 档 可 在 “ 国 家 虚 拟 仿 真 实 验 教 学 项 目 工 作 网(shenbao.ilab-x.com)”下载。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并于10月23日前将盖章后的推荐汇总表、《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六份、存储简介视频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113),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管理科litsys@163.com邮箱,联系电话:65928103。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评审并进行公示,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docx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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