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539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建档、上报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建档管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信息数据收集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实验室基本信息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信息建档的范围及内容
(一)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卷
1.国家及国家教育部与各部委、省教育厅和省市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
2.学校有关实验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的文件;
3.实验室建制审批(含实验室建立、撤消、合并、调整等)文件;
4.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管理卷
1.实验室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名称和编号、实验室沿革、面积;主要特色;历来在培养人才、教学、科研中取得的成果;检查评比和评估情况等;
2.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3.实验室环境条件的增扩;
4.实验室改革方案文件;
5.实验室工作评估材料;
6.实验室任务及人员学年度基本情况;
7.实验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
8.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与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等;
9.专职实验人员学年度基本情况统计;
10.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及实验室内工作人员考核表等;
11.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三)仪器设备管理卷
1.仪器设备年度申购计划及工作总结;
2.仪器设备报废、报损、调剂等的报告和批复件;
3.仪器设备账物检查核对材料,固定资产卡片,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随机技术资料;
4.仪器设备维修及借用记录;
5.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报告;
(2)订货合同(复印件);
(3)设备进口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
(4)安装调试记录及保修单;
(5)使用说明书及随机技术资料;
(6)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
(7)索赔来往函件及结果文件(与设备共存);
(8)使用检修记录(与设备共存);
(9)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与设备共存);
(10)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与设备共存)。
(四)实验教学管理卷
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2.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3.实验项目的更新、改造与淘汰等资料;
4.实验项目卡片统一建立实验项目数据库;
5.学生实验报告、试卷及成绩单。
(五)其他基本信息管理卷
1.实验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2.实验研究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证书;
3.实验室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
4.事故情况及处理材料;
5.学校、学院(部、中心)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
二、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要求
1.学校实验室有关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分为二级管理,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为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实验室管理工作方面的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设备管理工作方面的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各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2.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验室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各类记录,仪器设备、安全检查等表格和账、卡,收集有关资料。
4.实验室专职人员应及时填写工作日志记录,以利于人员考核材料的积累,认真填写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依据。
5.建立档案时,每卷案卷均应有档案号和标题。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进口设备的外文案卷标题控制在100个字符以内。
6.归档的案卷必须填写案卷目录。案卷目录可打印或用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每个案卷组成以后,都应写明案卷内文件材料和图纸的页数,日后案卷内的文字材料和图纸需要变更、修改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或实验室主任)随时以备考表的形式注明。
7.档案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规范管理,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借阅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手续。对丢失、损坏档案材料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8.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交清档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三、基本信息的上报及管理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数据盘及表格,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计上报。
2.《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表》、《教学实验项目表》、《专任实验人员表》、《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表》数据盘及表格,由各实验室提供,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废止院发【2010】6号文中的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