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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时间:2024-06-21 查看:

各学院(部、中心):

为切实保障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4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检查反馈的意见,决定在全校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科研实验室(含各类工作室)

二、排查内容和重点

各学院(部、中心)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认真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1.制度建设。是否制定有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且定期检查的全检查制度,实验项目管理制度等。

2.化学品管理。是否建立购买、领用、使用、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的记录,确保出入库台账、使用台账之间相符;是否对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专柜存放,规范管理;是否有饮料瓶盛放自制试剂或标签不规范情况;是否对实验废弃物、废液等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妥善保存,及时处置。

3.实验项目管理。是否有实验设备操作规程,实验项目危险性风险评估,对实验设备和实验环境的安全性进行分析研判。

4.气瓶管理。是否有气瓶固定装置和安全信息牌,定期检查记录和气瓶台账。

5.基础安全。是否有实验室卫生脏乱差现象;是否有超负荷使用、擅自接拉临时线路和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等情况;是否有使用明火电炉,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加热设备是否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实验室电源线路、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记录情况。

6.消防安全。是否有能正常使用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匹配的消防器材,针对实验的特点制定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培训和演练。

7.安全教育。强化对开展科研实验的教师、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实验项目的风险分析及应急处置培训,指导教师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有效把控。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6月21日—7月5日)

各学院(部、中心)进行部署动员,按照工作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须建立安全隐患工作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二)学校检查(7月5日—12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以通报形式发布,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下达太阳集团tyc539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关停整改。

(三)持续整改

各学院(部、中心)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将持续不断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督查,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对开展科研实验的师生加强安全教育,对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和整改。

2.各学院(部、中心)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彻底整治。

3.请各学院(部、中心)于7月5日提交《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saq@lit.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送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办公楼329)备案。

4.联系人:陈林峰 联系电话:65928993(8993)

附件: 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xlsx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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