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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时间:2023-12-12 查看: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数学与物理教学部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单位。

二、时间安排

学院(部、中心)自查与整改:12月12日。

学校检查:12月13日。

三、检查要点

(1) 采购环节:一般危险化学品向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管制类危险化学品采购须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危险化学品购置审批表》,经审批由学校统一向管理系统备案后采购,购买到货后24小时内进入化学品仓库。

(2) 领取保管环节:管制类危化品须从化学品仓库按需领取,实验室专人专管,试剂标签清晰,有序分类存放,试剂柜上锁。

(3) 使用环节:及时登记实验室化学品使用台账(管制类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分开登记),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或安全周知卡,实验过程规范操作。

(4) 实验废弃物暂存环节:根据废弃物特性设置不同的暂存区,并有警示标识和防渗漏措施,张贴废弃物标签。

四、检查重点

(1) 一般化学品合法采购合同(凭证);管制类化学品购置审批表,购买合同。

(2) 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管制类化学品存放是否合规,库存数量与登记数量是否保持一致。

(3) 实验室化学品使用台账是否及时登记,动态更新。

(4) 实验废弃物是否粘贴标签、分区存放,及时转移。

危险化学品具体管理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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