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暨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的研判和预判,认真组织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学校检查范围为科研实验室、博士工作室、科研平台用实验场所等,重点是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电气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气体管理等内容。
三、学校检查时间安排
1、开元校区:5月11日下午4:00—5:30,检查顺序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
2、王城校区:5月12日上午8:30—11:00,检查顺序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数学与物理教学部、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四、各单位自查工作要求
对照本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实验室安全检查登记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坚持立查立改原则,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