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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购置管理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时间:2022-03-11 查看:

各学院(部、中心):

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校已获批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和使用资质。为规范危险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购置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因危险化学品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现对危险化学品的申购流程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申购流程

1、购买申请。购买危险化学品前,申购人须列出购买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和合法用途,加盖学院(部、中心)公章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购买。

2、备案登记。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到货后3日内,申购人应将购销合同、销售方合法资质等材料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在河南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和河南省易制毒化学品服务平台备案。

3、使用保管。申购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台帐等管理制度,并做好入库登记和使用记录。

二、相关要求

危险化学品购置是公安机关严管的重点对象,请申购人、相关学院(部、中心)对危险化学品购置管理予以高度重视,通过正规渠道、正规手续购买,做到以下五点要求:

1、签署《安全承诺书》;

2、确保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3、危险化学品到货后及时(3日内)向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4、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入库、出库的账目管理工作;

5、严禁向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或使用来源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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