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校积极开展以“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为龙头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培养和造就了大批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在校园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在全国“挑战杯”竞赛等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认真落实《关于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实施意见》(院发〔2009〕41号)精神,做好2023年“挑战杯”竞赛参赛准备工作,学校决定于2021年11月起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作品立项及“挑战杯”竞赛活动的重大事项由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各学院学生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由所在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定。
二、立项步骤与进程
立项步骤分为立项准备、立项申报、立项评审3个阶段。
(一)立项准备阶段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20日;
(二)立项申报
2021年12月22日前各学院汇总,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电子文档报送至团委FTP或团委邮箱lylgtw@lit.edu.cn;
(三)立项评审
2022年1月中上旬,分学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申报立项
(一)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1、申报类别
申报立项的作品分为:A科技制作类、B小发明创造类、C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D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等。
A、B、C三类涉及的学科领域:a机械与控制、b信息技术、c数理、d生命科学、e能源化工; D类限定在a哲学、b经济、c社会、d法律、e教育、f管理6个学科内。
申报作品需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较高实际应用价值。
2、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作品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已在往届“挑战杯”竞赛上获奖的作品不得申报,但是在往届获奖作品基础上又有所创新的项目可以参赛。
(2)项目作者为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专科生、本科生。
(3)作品立项要体现大学生所学知识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重点体现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4)项目要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应用性。
(5)申报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或创作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6)鼓励不同学科、不同学院之间的合作立项。对跨学院合作的项目,由第一申请人所在学院申报。
(7)所有项目必须经各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8)申报作品必须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推荐,并经各学院审核确认。
(二)立项申报程序
1、立项申报
申报者自主立题或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课外科研项目,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申请书》,汇总至各学院团委。
各学院团委汇总后交由本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对本学院项目进行审核,并排出名次,填写学院审核意见。
2、立项评审
通过学院审核的作品统一报送至校团委进行审核,学校召开立项评审会议,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下达项目立项通知。
附件:
附件1: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汇总表.docx
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