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促进全体师生员工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洛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决定在校园公共场所禁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禁烟区域:禁烟区域包括各校区教室、教师休息室、教研室、实验室、文体活动室、学生宿舍、餐厅、公共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报告厅、仓库、图书馆、校车以及校园露天区域、楼宇内部楼道、门厅、夹层、电梯、阳台、储藏室、卫生间等。 2.禁烟对象:包括全体师生员工及外来进入禁烟区域的所有人员。 3.本通知适用于院办工厂、子弟小学、幼儿园。
电话:0379-65929195 邮编:471023 学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8号 版权所有@ 2024:太阳集团tyc539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