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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印象理工”第三届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1/11/17 阅读:次 【字体: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大学生健康成长,共青团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决定于201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举办“印象理工”第三届校园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氛围,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加强青年学生创新创意能力的培养,促进摄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和广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培养挖掘优秀人才。

二、大赛主题

印象理工 聚焦校园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

承办:大学生新闻信息中心

四、参赛对象

我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日程安排

作品提交:2011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

作品评审:2011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

作品颁奖:2011年12月22日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比赛分“数码摄影组”和“手机摄影组”两个组别。数码摄影组:参赛作品分为人物和风景两类。参赛照片可以为电子稿或冲洗照片(冲洗照片要求为12寸,无需装裱。并同时必须提交电子稿),电子稿照片大小不得小于2M。手机摄影组:要求手机像素不得小于200万像素,照片大小不得小于200KB,提交作品注明所使用的手机品牌、型号及像素。

(二)作品以反映校园为主题,风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彩色,黑白不限,单幅和组照(一组不超过六幅)均可,作品数量不限。

(三)本次比赛不接受数码合成照片,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作品须为原创。作者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上交作品即同意主办方可以进行各种非商业性宣传。

(五)作品上交时,须同时提交标签(见附件)。电子稿作品提交电子标签,注明作品拍摄时间、地点、拍摄数据等200字内的简要内容说明。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原始底稿,以便核查。

七、参赛方式

此次活动提交作品方式分为两种:

(一)以系(部、院)为单位统一收取后提交大赛主办方:太阳集团tyc539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赵燕昌 联系电话:65928058

(二)个人电子作品提交(含作品标签)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litphoto@163.com

八、奖项设置

大赛将聘请院内外相关专家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并在“洛理人”微博(http://weibo.com/litren)开通网络投票进行评选。最终成绩由主办单位统一核算并进行表彰。

数码摄影:人物、自然风景类各评选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另评选优秀奖若干,颁发奖品及证书。

手机摄影: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评选优秀奖若干,颁发奖品及证书。
附件:

太阳集团tyc539第三届校园摄影大赛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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