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根据院发《关于2010年大学生就业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1号文件精神,为了推进全院就业工作的更好开展,定于近期开展2011年大学生就业工作年度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各系(部、院)自评,对照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撰写自查报告,整理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按照指标体系的6大类进行分装。4月16日前,各系(部、院)将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提交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处,行政楼223#)。
二、组织汇报
4月底,组织评委查看认定各系(部、院)材料,听取各系(部、院)的汇报。各系(部、院)准备10分钟的汇报材料和PPT。汇报会的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布结果
5月上旬,公布考评结果,并核发各系(部、院)就业工作经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