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始建于1980年。现设汉语言文学系、新闻学系、文化遗产系、大学应用写作教研室四个基层教学组织。在校学生1805人。
学院共有专任教师85人,兼职教师41人。专任教师中博士29人,教授9人,副教授21人。拥有河南省优秀专家1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2人,河南省百名优秀青年社科理论人才1人,洛阳市优秀社科专家6人,洛阳市河洛文化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新闻单位与高校新闻传播院系人员互聘“千人计划”8人,国外培训、教育经历教师8人,“双师双能型”教师63人。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积极服务于学校“两性一型”办学定位,坚持特色发展,形成三个方面的优势:落实新文科建设理念,跨学科交叉融合育人;丰富育人载体,形成师生互促“三全育人”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政产学研融合成效显著。
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取得了突出成就。拥有省级试点专业集群:文化创意专业集群;第九批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古典文献学;第十批省级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南古都文化研究中心;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洛学与中州文献整理研究中心;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河南省“新文科”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洛阳日报社。近5年来,出版专著和教材30余部,公开发表期刊论文300余篇,承担国家级项目7项,省级项目50余项,荣获省部级奖项13项,引进经费1000余万元。在“挑战杯”等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5项,省级奖励40余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赓续育人兴邦薪火,力争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培养更多优秀的创新型人才!
1.汉语言文学(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扎实的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突出的文化宣传、办公事务及书面、口语表达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产业、新闻媒体及其他文教科研机构从事编辑出版、创作评论、公关文秘、创意策划、文化宣传、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强、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基础写作等课程,并通过河洛文化、文化创意导论、秘书理论与实务、文案策划与写作、新媒体写作实践等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产业、新闻媒体及其他文教科研部门,从事编辑出版、创作评论、公关文秘、创意策划、文化宣传、教学研究等工作。
2.新闻学(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掌握系统的新闻传播学理论知识,具备全媒体新闻传播知识和能力,能在新闻传播、编辑出版、策划营销、媒介管理和文化创意行业,从事采访编辑、内容制作、传播推广、新媒体运营、宣传策划、广告公关工作,社会责任感强、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新闻学原理、传播学概论、视觉传播原理、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广告学概论、网络传播学、摄影、多媒体技术应用、摄像、融合新闻学、数据新闻、音视频内容制作、新媒体策划运营、多媒体作品创作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媒体和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也可以从事融媒体产品制作、数据可视化产品制作、新媒体运营管理、音视频产品制作、文化产业创意策划等工作。
3.文化遗产(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文化遗产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有文化遗产调查、分析、保护、规划、传承、开发技能和管理能力,能在文化、宣传、出版、文博、文旅、会展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遗产调查研究、宣传保护、管理规划、文化创意、策划会展、文物修复等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强、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文化遗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遗产规划与管理、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文化遗产政策与法规、考古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中国古代史、世界史、中国文化史、中国古代青铜器、博物馆陈列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开设有文化遗产专业实习、博物馆研习、考古实习、文物保护与修复技能训练、节会活动策划与会展设计训练、区域文化遗产调查、文化遗产创新创意设计、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以在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及文化宣传部门、考古部门、博物馆或纪念馆、文化旅游、文物商店等单位,从事文化遗址管理和保护、文化遗产宣传报道、考古发掘和研究、文物修复和鉴定、文物陈列展览、文化创意产品、节会活动策划、会展设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