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文件一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3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1〕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