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一)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

(二)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索要应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

(一)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三)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四)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五)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

(一)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为中共党员,并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借)阅单位负责人签字,干部档案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三)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四)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五)查阅档案须在干部档案阅档室进行,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六)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严禁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七)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应说明理由,经干部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5天,借阅期间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四、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

(一)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干部因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档案转出,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到调档函后,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审批,一周内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进行认真的检查、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五)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六)转出的档案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发函或打电话询问,以防丢失。

(七)收到转递来的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退回发档单位。

五、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统计

(一)建立档案工作台帐登记制度,做到勤检查、勤核对,每年全面检查核对统计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提供借阅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三)干部档案转出或转入时,要认真对照目录检查核对,防止张冠李戴放错卷或遗漏材料。

(四)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六、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照章办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干部档案室。

(三)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审批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私自借给他人。

(四)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尘、防虫鼠、防光、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工作。

(五)严禁吸烟,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

(六)坚持干部档案室检查制度,每周检查一次,排除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七)坚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八)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九)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十)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丢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管好干部人事档案。

(二)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台帐,及时收集、鉴别、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及时报送省管干部档案材料。

(三)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工作。

(四)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五)分析研判全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和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