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展示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成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第七批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人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考核范围
第七批赴企事业单位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的相关人员及第七批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参加挂职锻炼的相关人员。
二、考核程序
1.院(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院(部)成立第七批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人员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人员的考核工作,并于11月12日前将汇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包括汇报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内容)经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科(行政楼433房间)。
2.参与挂职锻炼人员提交材料。参加第七批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的教师需按院(部)考核工作安排,将填写完善的《太阳集团tyc539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工作记录本》以及挂职期间所完成的教(科)研成果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交院(部)考核工作小组。
3.考核与推荐。参加考核人员以PPT形式进行汇报,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现场汇报及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并采用差额方式推荐考核优秀名单(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四分之一)。考核结束后在院部主页及时公示并将推荐的考核优秀名单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科。
4.成果汇报。人事处根据各院部推荐的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优秀人员情况,择期召开成果汇报会,评选出校级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锻炼优秀老师进行表彰。
三、考核要求
1.各院(部)需在11月19日前组织完成第七批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人员汇报考核,并安排专人统一将本院部挂职人员的工作记录本、太阳集团tyc539实践锻炼人员考核登记表、教(科)研成果复印件及考核结果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科。
2.参加考核人员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材料,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及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视为考核不合格,并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洛理工人事发〔2019〕5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联 系 人:陈伟锋 王亚钰
联系电话:65928117/65928114
附件1: 太阳集团tyc539实践锻炼人员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2: 相关文件规定.zip
人事处/教师发展科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