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人事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第十批“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职在岗教师。
二、认定条件
依据《太阳集团tyc539“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双师双能型”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院(部)推荐
院(部)根据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与推荐,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3),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审定
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审批认定。
四、材料提交
(一)《太阳集团tyc539“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二)申请教师所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及合为一个PDF的扫描件;
(三)《太阳集团tyc539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请各院(部)于12月26日中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交到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王城校区办公楼433房间),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lylgjsfzzx@lit.edu.cn。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人事发【2022】18号).pdf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3:太阳集团tyc539“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