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太阳集团tyc539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由香港信和集团出资设立,旨在支持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太阳集团tyc539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三批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评选工作和第一批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推荐
(一)评选名额
评选20名优秀青年教师;以教学院部为推荐单位,各院(部)推荐不超过3人(含辅导员)。
(二)推荐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工作满三年的专任教师。
(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扎实的学识和良好的学术风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业绩条件
近五年(2019年以来)取得业绩条件四项以上:
(1)指导学生参加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且为第一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为准);
(2)指导学生参加文体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且为第一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为准);
(3)获得校级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以上;
(4)获得学校教学质量奖2次;
(5)获得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荣誉及教学技能大赛奖励;
(6)教学效果优秀,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太阳集团tyc539教师教学能手称号;
(7)主持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改项目(限前3名);
(8)获省级教学成果奖(限前5名);
(9)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1篇以上;
(10)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11)获地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1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院部推荐、公示;
3.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管理委员会评审、学校审核和公示。
二、第一批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考核
根据《太阳集团tyc539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评选办法》文件规定,对第一批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人员进行终期考核(名单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选出教科研一线优秀的青年骨干教师。
(二)各院(部)推荐工作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地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与信息真实。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要求
1.《太阳集团tyc539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申报表》1份(见附件1);
2.申报表中对应佐证材料1份,按照符合业绩条件顺序装订并附目录(包括各类证件、证书、收录论文检索证明等,仅需提交复印件,原件由推荐部门负责审核);
3.《太阳集团tyc539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二)考核材料要求
1.《太阳集团tyc539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考核登记表》1份(见附件4);
2.考核登记表中对应佐证材料电子版(加盖部门公章PDF版)1份,原件由原推荐部门负责审核。
(三)材料提交
上述材料请于3月14日由院(部)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33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zk@lit.edu.cn。
联系人:樊洁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申报表.docx
附件2:黄廷方青年教师奖申报人选汇总表.xlsx
附件3:黄廷方信和优秀青年教师奖评选结果(2021年度).docx
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黄廷方考核登记表(2021年度).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