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1名。
三、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四、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结果公示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报送材料
(一)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33房间)。
联系人:樊洁
联系电话:65928114
电子邮箱:rscszk@lit.edu.cn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