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须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的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
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主要内容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师风、数字素养提升、科学素养提升、课程思政等方面内容;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每年12月底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及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上报相应佐证资料,逾期将影响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认定。
三、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要求
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各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各类人才项目的必备条件(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学时认定为准)。同时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工作的重要依据。
温馨提醒:请各位老师依托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常态化的培训项目如暑期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暨教师研修培训(详细情况请查看校园网通知:/info/1042/30126.htm)等有利时机,按时完成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人:陈伟锋 联系电话:0379-65928117
人事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