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文)文件的精神及2018年6月13日校长办公会决议,调整我校遗属补助标准,原396元/月调整至600元/月,原462元/月调整至700元/月,新标准从2018年7月起执行。
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已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开展年度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已享受我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二、审核时间
每年8月28日至9月10日
三、审核地点
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427)
联系人:宋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928118
四、审核办法
1、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
2、遗属本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现场审核。若本人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属携带上述审核材料及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照片须是本人手持当月份报纸合影,且清晰显示报纸日期和本人五官)至人事处审核;
3、如果遗属超过16周岁且是在校学生的,还需提供所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内容包括:现所在学校、班级等,需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经复查审核后,符合补助条件的,从9月起继续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暂停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五、建立微信联系群
人事处为了更好地服务生活困难的遗属,及时宣传相关政策,特建立了太阳集团tyc539遗属补助微信群,群名称为《太阳集团tyc539遗属补助群》,群二维码名片见附图,请尽快加群。
人事处 劳资科
2018年8月28日